管道燃气使用注意事项

发稿时间:2015-09-18[字体: ]

1、严禁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电气接地引线。

2、严禁将燃气管道、阀门、燃气表封闭在墙体中、柜橱内。

3、使用灶具时必须有人看守,以防沸水溢出扑灭火;燃气设施的周边不要堆放废纸、汽油、干柴等易燃物。

4、用气完毕,在关闭燃气具阀门的同时,一定要关闭燃气管道上的开关。

5、必须使用燃气专用胶管,长度不得超过2米,不得穿墙越室,两端须用紧固卡扎紧且中间不能有接头,并应定期检查,发现老化或损坏要及时更换。

6、严禁同一房间内将燃气与其它能源炉具混合使用,禁止在卧室安装燃气管道和设施。

7、用户需要安装、改装、维修燃气设施,应当向市燃气公司申请。

8、严禁使用直排式热水器。

9、常用检漏方法一般采用抹肥皂水,切不可用明火检查。

10、发生漏气(着火或异常气味),应迅速关闭表前阀门,打开门窗通风,切勿在现场开关电器和接打电话,更不能使用明火,必要时可拨打抢修电话82119119和119火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