争创省级“巾帼文明岗”服务守则

发稿时间:2014-02-10[字体: ]

1、遵守上、下班劳动纪律。按上班时间提前五分钟到岗,做好各项上岗前的准备工作,准时上岗开门营业。按下班时间准时关门下岗,不能在关门下岗前提前做下岗准备。

2、营业时间岗位不缺岗、服务人员不得无故脱岗。需要暂时离开岗位时应该向当班他人说明原因,并在岗位上放置“暂停服务”告知牌,处事后应该及时复岗。

3、营业时间非临柜服务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营业服务岗位场地。

4、建立安静、温馨、和谐的营业氛围。在岗时不交流与工作无关的话题,需要交流工作事宜时应近距离低声交谈,不大声讲话,不讲俗话。严禁做与服务工作无关的事。

5、不拨打私人电话,不在有用户服务时接听私人电话,接听私人电话时应简短(不超过一分钟)。上岗时手机设置为振动模式。

6、建立并保持干净、整洁的工作环境。不在工作台上放置与工作无关的各种物品,按定置管理的要求摆放各类工作设施设备和资料。

7、服从营业厅主任(负责人)其它工作任务分配,认真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和通知,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 

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

0一二年三月